慧通综合报道:
马来西亚央行北京代表处成立
[ 马来西亚央行与人民银行签署备忘录,将允许两国金融机构未来使用本币计价的债券或现金互相质押以获得流动性]
继新加坡金管局今年5月份在北京成立代表处之后,马来西亚央行(即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北京代表处也于11月1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成立仪式上,马来西亚央行宣布了两项与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民银行”)在推进两国投融资和贸易便利方面的新举措:马来西亚央行将引入四种人民币流动性便利工具;与人民银行签署备忘录,建立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的跨境抵押安排。
中马签跨境质押融资备忘录
马来西亚央行北京代表处是马来西亚央行在全球范围内的第三家代表处,另外两家分别位于伦敦和纽约。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马来西亚央行行长洁蒂·阿齐兹(Zeti Aziz)双双出席了成立仪式,而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Mustapa Mohamed更是在仪式上宣布代表处正式成立。
在成立仪式上,马来西亚央行表示,该代表处旨在成为进一步连接两国监管机构和市场的重要桥梁,进一步促进两国经济和金融关系的深入发展,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
阿齐兹还在成立仪式上宣布了三项旨在进一步推进中马两国金融和贸易关系的新举措。
首先,马来西亚央行将引进新的人民币流动性工具(RLF),旨在通过马来西亚央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上的渠道为其国内银行提供人民币流动性。
根据马来西亚央行网站公布的信息,该工具主要包括人民币对吉林特现期和远期兑换工具,人民币定期存款质押以及两种货币掉期,人民币回购协议以及人民币定额承兑工具,而推出此类工具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便利马来西亚银行更好地从马来西亚央行借入或贷出人民币,从事贸易、外国直接投资以及短期流动性管理和其他投资便利。
其二,便利马来西亚居民的商品和贸易。非马来籍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审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一家在岸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林吉特贸易融资。此规定主要在于提高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本币结算,从而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其三,马来西亚央行与人民银行签署备忘录,该备忘录将允许两国金融机构未来可以使用本币计价的债券或现金互相质押以获得流动性。目前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签署类似备忘录的只有新加坡金管局和泰国央行。
人民币国际化继续推进
马来西亚央行上述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在马来西亚的使用以及促进两国贸易投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促进东南亚货币金融体系的进一步整合。
人民银行在官网发表评论称:“两国央行备忘录签署将有利于深化两国金融合作,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南亚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以及东盟核心国家之一。中马两国金融关系深化对于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东盟范围使用具有示范作用。
周小川在出席成立仪式时表示:“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将实现增长。”
马来西亚是与中国最早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国家之一,早在2009年两国央行就签署了价值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的互换协议,之后又于2012对协议进行了续签,经过续签,两国货币互换规模进一步提升到1800亿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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