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从审计署了解到,审计署2014年上半年对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抽审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债务增速有所放缓。
从审计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成效明显。
2011年和2013年,审计署曾两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受到境内外舆论广泛肯定。据两次参与政府性债务审计组织工作的审计署财政司四处处长雷达介绍,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雷达说,摸清政府性债务规模,首先要对政府性债务有一个清晰、准确、科学、全面的界定。这两次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署均依照我国法律,遵循国际惯例,根据政府偿债责任和法律责任等,将政府性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种类型。业界、学界、国际主权债务评级机构以及国际金融组织普遍认为这种划分比较科学,政府性债务范围界定比较完整。
为完成好此项工作,审计署专门成立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专设债务审计办公室具体组织执行相关任务。参加债务审计办公室工作的审计署办公厅郝敬苏副处长介绍,审计署建立了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的审计组织模式,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等“五统一”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审计指挥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审计工作过程中的现场督导和跟踪审理,实现对各级债务审计工作的实时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中,我们始终牢记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被抽调从事这项工作的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副处长高怀荣说,“为了确保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的每一笔债务都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口径审核认定的,我们白天讨论研究、晚上编写动态、第二天及时下发。几个月下来,共研究解答审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000多个、编写下发10多万字的工作动态,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经过全国审计机关5万多参审人员2个多月的辛勤努力,全面摸清了政府性债务的家底,揭示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建立完善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妥善解决存量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了决策依据。
这次专项审计结果上报国务院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相关部门依据审计建议正在加强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的制度机制。
雷达表示,审计结果是审计署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要求各级审计组及全体审计人员将每一笔债务落实到单位、项目和资金,确保债务审计客观完整、真实准确,组织了大量人力进行“拉网式”审计出来的。对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154460个单位、730065个债务项目、2454635笔债务都进行了审查和核实。在一线开展审计的江西省审计厅孟文军说:“我们不仅对债务相关的账簿、凭证、报表、文件、协议和合同等资料以及项目、工程和资金等进行审核,而且与相关的债权人、债务人等逐项核实了解情况。每一个审计事项都有完整的审计记录,每一笔债务和每一个数据都有据可查、真实可靠。”
雷达强调:“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恪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严格审计,确保质量。依法客观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我们是敢于负责的。”
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有能力切实解决好政府性债务问题,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将建立起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化、常态化审计机制,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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