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将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政策执行,可令到企业减税400万元。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运营成本降低的话,商户可能会采取让利的措施,进而使市民购买的果蔬等农产品价格更合理。
解决“最后一公里”
经营负担
早在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就《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此举正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旨在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负担。
通知明确,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最后一公里”,往往是农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推手之一,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产品的“最后一公里”就是指从批发市场到零售终端的流通链条,往往价格出现不合理上涨就是产生于该环节。此次的免征范围把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并列入,对解决农产品价格上涨问题有利好作用。
农产品市场
减少税收总额10%
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只有一两层建筑,很难像大型商城那样进行多层开发,土地利用率低,因此批发市场用地按商业或工业用地标准去执行,大大增加了市场经营成本,进而推高农产品价格。
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政策等于给企业减负,以江南果菜批发市场为例,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共400万元,约占公司税收总额的10%,如果免交的话,就可以减轻10%的负担。
上述果菜批发市场负责人表示,是否减低商户的铺租和费用要取决于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层的决策。但对于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来说,市场方的运营成本降低,存在对商户采取让利措施的可能。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是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支持,利好农产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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