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3年1月28日)日前,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系数。数据显示, 十年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0.4以上,显示收入差距较大,2008年达到0.491的高点,此后逐步回落至2012年的0.474。而就在一年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基尼系数无法发布是因为城市高收入阶层的真实收入难以获得,测算的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偏低。
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是否真的偏低,果然引发质疑,此前,一份广为关注的民间研究机构测算结果可谓触目惊心。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研中心在去年底发布的报告称,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高达0.61。报告结论称:“当前中国的家庭收入差距巨大,世所少见。”如何对这两份差异巨大的基尼系数统计结果做出解读?其较高的水平是否仍然警示着我国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尽管近年来我国已经采取连续提高最低工资和企业养老金标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起征点、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等措施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进度与民众的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案也一直未能出台。在改革呼声强烈的今天,收入分配改革如何破题,让每个人都能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成为被广泛关注的话题。
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以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是为21世纪北京圆桌第362期。
基尼系数准确性之辨
《21世纪》:日前,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系数。数据显示,十年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0.4以上,显示收入差距较大,与此同时,有民间统计称2010年基尼系数高达0.61。您如何看待这两组不同的数据?
王小鲁:基尼系数的大小取决于调查样本。西南财大的计算,只看到了简单的报道,样本量大小、抽样方法、调查方法等情况都不了解,不好评论。国家统计局的计算根据的是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样本,样本量较大,地域分布包括了各省市、自治区,采用了随机抽样方法。总的来说调查方法应该是规范的。但是该调查数据可能会因高收入样本存在的两个问题而产生偏差。
一个问题是很多高收入居民不愿接受调查,所以在抽样过程中对高收入居民的样本可能会有较多遗漏,使样本发生偏差。另一个问题是样本数据本身的可靠性问题。统计局采取的是居民自己填报的收入数据,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核查,这可能会产生较大偏差。对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居民来说,收入数据的真实性问题不突出,但是很多高收入居民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收入,因此所填收入偏低,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特别是因为目前少数人拥有大量灰色收入或者非法收入的情况非常突出,这就导致数据不反映真实情况的问题尤为严重。这两个问题只要有一个没有解决,就会导致高收入居民收入数据的偏差。我过去的研究发现,这个样本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数据是严重偏低的。因此根据该样本计算的基尼系数显然也会偏低。但是究竟低多少?现在还很难准确判断。我计算过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偏差,但这不意味着可以计算基尼系数。因为后者需要以一个更有代表性、更全面、数据更可靠的大规模调查样本作为基础。而现在还没有这样一个基础。
当然,尽管数据有缺陷,公布出来就是一个进步。统计局的数据比较稳定,用来观察收入差距的历年变化情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且尽管存在低估,但数据本身还是反映出目前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仍然很严重。
李实:从总体上来说,如果在两个机构公布的基尼系数之间加以选择的话,我们更加相信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结果。基尼系数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它不像收入倍数,可以有直观的感受。也许正是先有了西南财大的基尼系数(“先入为主”的缘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才受到了一定的质疑。但实际上,这个0.61是严重高估的,和其它国家相比,如果中国是0.61,就成为全球收入差距第二的国家了,这可能吗?基尼系数过了0.4以后,对收入差距的变动就不太敏感了。比如你的收入是我的50倍,基尼系数可能是0.3左右;如果是100倍,基尼系数也就是从0.3增加到0.5;也就是说,它并不是线性的,到了一定程度以后会变得较为平缓。
基尼系数估计得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和收入指标的统计是否全面和准确。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除了抽样要有科学方法之外,也要保持足够大的样本量。无论在抽样上还是在样本量上,国家统计局的住户调查都占有比较优势。国家统计局的样本量是西南财大的10倍以上,而且覆盖了中国大陆的所有省份和超过1/3的市县。从收入指标统计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上看,国家统计局通过日记账方式收集样本户收入和支出信息,比西南财大采取的一次性回忆的数据收集方法更为准确。更重要的是,统计局住户调查详细地收集了农户各种粮食作物产量等信息,因此对农户自产自用农产品收入的估计十分准确,这一点是以往其他住户收支调查难以做到的。
西南财大的基尼系数估计所基于的住户调查,无论在样本抽样上,还是在住户收入的收集上,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抽样上,除了样本量过小(全国8000户),抽样误差较大之外,样本抽样过程存在明显的偏重。具体地说,县市样本主要集中在东部,村/居委会样本明显偏重落后地区的村委会和发达地区的居委会,由此严重地忽略了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村/居委会样本(落后地区的居委会和发达地区的村样本)。住户样本的选择给予高房价居委会以更大的权重,与此同时低估了农村住户的样本。在收入信息收集上,仔细观察调查问卷显示,该调查仅仅收集了每户受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而没有收集家庭其他从业人员的收入。不仅如此,在收集计算农业生产经营和非农生产经营收入所需信息上,问卷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根据问卷收集的相关信息,很难准确地计算农户自产自用农产品收入以及非农经营收入。正是由于样本偏差和收入指标统计上的问题,让该调查对很多家庭给出了不现实的低收入,居民收入差距(0.61的基尼系数)被高估的原因也在于此。
《21世纪》:灰色收入、隐性收入、隐瞒财富可能是收入调查中最困难的部分。然而这些应该是国际上其他国家也同时面临的问题。您认为如何能够尽量避免统计失真的问题、完善基尼系数的统计方法?
王小鲁:现在尽管发布了数据,但上述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事实上,其他国家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特别是不少发展中国家由于制度不健全,其居民收入的统计可能偏差较大,高收入群体收入数据偏低的现象可能相当普遍。相对来说,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制度比较健全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会好得多。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收入分配、财税体制、政府管理方面都有一套比较严格、健全的制度,老百姓对政府能起监督作用,因此腐败现象较少,制度漏洞较少,绝大部分收入都能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这些国家的统计更接近真实。越是制度不健全、腐败程度高的国家,统计偏差问题就越大,基尼系数的可靠性就更值得质疑。
关于统计失真,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能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第二,如何杜绝大量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
关于第一个问题,要求改善统计方法,目前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有困难,但是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比如,既然高收入样本存在较大缺失,就可以对遗漏程度做出估算,之后可以相应地补充、增加高收入样本。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真实性问题。对此,我们目前只能通过改变调查方法和进行间接推算等方法来进行对照检查,发现统计数据存在的偏差。我过去做的就是这方面的工作。
第二个问题实际上是个制度问题而非统计问题,涉及到我国很多方面的体制,比如财政制度、垄断行业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政府管理体制等等。这需要通过改革来完善制度,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制度约束,减少公共资金流失、减少腐败和灰色收入。这些问题解决了,就会在很大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并解决统计失真的问题。
李实:确实,由于高收入人群的不配合,统计局城镇住户样本缺少有代表性的高收入住户样本,住户样本中高收入人群的代表性偏低。不过,统计局对高收入人群还是做出了一些修正的,否则,基尼系数还不至于这么高。现在富人的收入确实很难统计,任何一个机构都很难把富人收入搞清楚。
我们把高收入人群分成两类:一部分是所谓合法收入,一部分是所谓非法收入。对于合法收入,税务部门要求12万元以上要申报,统计局从税务部门拿到了这套资料,虽然也存在漏报的问题,但毕竟形成了一个样本,如果认为漏报率是30%,无非是把样本扩大30%。申报的数据并不包括所谓的灰色收入,我记得曾在一次研讨会上向统计部门建议应该解决非法收入的统计问题,一位长年从事统计工作的参会者半开玩笑地说:“统计贪官收入可不是统计局的事,那是中纪委的事。” 实际上,即使是中纪委和司法部门对那些隐藏的、没有暴露的腐败分子的非法收入也搞不清楚。我经常开玩笑说,美国的收入调查也不可能把黑手党的收入调查出来,这是所有机构都没有办法做的,不能因为这一点就苛求,说统计局的数据不准,这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
中等收入陷阱风险预警
《21世纪》:统计局公布的从2008年到2012年的数据显示基尼系数是回落的,您认为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连续四年基尼系数回落是否呈现一种稳定的趋势?
王小鲁:基尼系数回落的重要原因就是近年来工资增长较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也较快。随着这些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使得过去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转变是可能的。但是由于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未能真实反映出来,因此我们还很难判断收入差距是否真的缩小了。
因此尽管近几年出现了一些积极的迹象,但还很难认为已经形成了收入差距稳定缩小的趋势。一方面,未来工资水平能否继续快速增长还取决于市场状况,并不是单靠政府推动就能保持工资持续快速增长。如果政府推动超过了企业承受能力,还可能适得其反。农民近年来收入增长较快也和这几年的惠农政策、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改善有关,但未来仍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制度不健全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目前还没有根本扭转。所以目前还很难断定未来基尼系数一定会保持回落的趋势。未来解决收入分配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能否推动关键领域的体制改革。这些领域的严重问题如果不解决,未来收入分配问题很难持续改善。
李实:对于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我们抱着相对谨慎的态度,因为变动幅度非常小,这两年也不到两个百分点,这可能受到收入口径、抽样方法、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统计问题等影响。所以,我认为很难对趋势做出一个判断。
基尼系数看上去是一个数值,但实际做起来,复杂得不得了,使用不同的方法、数据、统计口径、价格指数,最后算出来只会有一个大概的区间,之后我们取一个中间值。2007年公布的0.48就是一个中间值,高的是0.50左右,低的则是0.46左右。如果数值变动非常小,统计结果上下稍有点偏差,就很难说到底是数据本身的问题,还是实际当中确实发生了变化。
《21世纪》:目前,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在0.24到0.36之间,而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基尼系数都在0.5上下徘徊。我国近十年的基尼系数连续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这是否仍然警示着我国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王小鲁:目前的基尼系数虽然可能偏低,但还是反映出我国的收入差距一直过大,而且过去很长时期内是呈扩大趋势的。就已公布的基尼系数看,中国的收入差距在世界范围内还是相当大的。
谈及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有两类影响因素与之相关。第一,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如政局动荡、政策摇摆、不断爆发尖锐的社会冲突等,这些情况在拉美国家上世纪最后二三十年表现得很突出。这会影响正常经济增长甚至造成经济发展停滞。第二,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高储蓄、低消费。当前我国国内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太低,而且过去十几年内这一比重不断下降。这导致了国内消费需求无法带动经济增长,只能更多依靠出口或者政府投资来拉动增长。但是,看国际市场的形势,中国的出口很难继续维持过去每年增长20%以上的趋势,继续依靠超常增长的外需来拉动经济是不现实的。而继续依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也会面临越来越大的问题。当前各行各业普遍出现的产能过剩,实际上就是投资过度的结果。无论是继续扩大政府直接投资,还是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都会使当前的产能过剩局面进一步加剧。在高储蓄、高投资、低消费的情况下,继续依靠扩大投资来拉动经济会加重结构失衡,这种发展途径是不可持续的,最终必然导致经济增长放缓、效率越来越低,甚至走向停滞。所以,如果当前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分配失衡的状况不改变的话,中国有很大的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李实: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由各种因素决定:一方面是经济增长缓慢,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以后,进一步的发展要靠创新、教育,如果创新能力不足、教育发展滞后,就没有进一步增长的来源和动力;收入差距扩大也会带来消费和内需不足,影响经济增长,还会带来收入不稳定,对外来投资产生影响。因此,收入差距扩大会增加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陷入。
如果想完全避免这个陷阱,可能要不断减少各种风险,使得中国在未来十年能够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当然,收入分配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从那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可以看出,它们在掉入陷阱之前收入差距都比较大。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题
《21世纪》:在改革呼声很高的今天,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当如何破题,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当前GDP已触及历史低点,这是否是收入分配改革推进的契机?
王小鲁:现在的收入分配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体制问题,不是一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就能解决的。现在大家关注的提高工资、降低个人所得税等,只是收入分配问题很多方面中的一个方面。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要靠更全面地推进体制改革,这涉及财税体制、政府管理体制、垄断性行业的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体制、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更根本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了,才可能根除腐败,实现公平分配。现在体制改革还没有看到具体的轮廓,但是已经有迹象表明决策层有推进改革的意愿和决心,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现象。
李实:政府已经承诺到2020年居民收入翻一番,就意味着有7%的增长率,如果GDP达不到这样的增长率,要实现居民收入的增长就非常困难。因此,政府若想兑现它的目标,就必须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一些调整,即使在GDP6%的增长下,也必须实现居民收入7%的增长,这意味着政府收入要让渡给居民。
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是一个分蛋糕的问题,这涉及到整个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包括税收制度、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社会保障政策都要做出一些改革,才能保证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居民收入能够翻一番。这可能是一个契机,政府要么不兑现承诺,要么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1世纪》:一般来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径被概括为“提低、扩中、限高”。在这三个方面,目前达成的效果如何?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是什么?
王小鲁:我不太赞同“提低、扩中、限高”这个提法,这一说法不合适也不准确。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腐败,是收入分配不公,大量的灰色收入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使得少数人暴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造成收入差距过大。这些现象不是靠限制合法高收入能解决的,不能张三犯法,让李四顶罪。解决这些问题要靠坚决的反腐败措施。而更根本的反腐败是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形成政府公开透明、有严格管理、让老百姓监督政府的一套制度。
一般地讲“限高”,很容易让人误解。比如企业高管的高薪,如果是靠积极的经营管理、靠企业在市场上的成功取得的,就是合法的、正当的,没有必要限制。当然如果有的国企经营状况很差,但是管理者仍然拿很高的薪酬,或者靠企业的垄断地位拿高收入,就是一个问题了。因此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不应一般地讲“限高”。
所谓“提低”,笼统地这么讲也不合适,因为工人工资、农民收入都不是政府想提就能提高的。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水平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可以起调节作用。近年工资增长较快,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关系,但基本原因还是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如果没有这个变化,想让工资上涨也不现实。如果提得太快,有时会适得其反,超过了企业承受能力,会造成企业被迫裁员,甚至亏损、破产,这样一来会造成大量失业,反而会影响收入分配。
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对低收入居民和弱势群体,政府能做的事,主要是完善基本社会保障,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到每个人。同时改善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并通过转移支付支持低收入居民和弱势群体。实际上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大部分发达国家现在收入差距都比中国小很多,这种收入差距的缩小不是靠政府推动涨工资实现的,而主要是靠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靠这些制度,才能实现劳有所得,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在这些方面,近年来我国有很明显的改善,但是还有很大缺陷。例如,大部分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而且受到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这些制度是需要尽快改革的。
此外,另一个方面,政府有责任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减少垄断,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干预,这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合理分配,让大家共享发展的成果。
李实:对这个“六字方针”的提法我有点不太认同,“提低”和“扩中”没有问题,就是“限高”,这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问题。过去我们老是认为高收入人群收入增长过快或收入不太合理,才提出“限”的问题,但如果它的收入增长是合理的,为什么要限呢?从这个角度说,需要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进行区别对待。我想可能改成“调高”更准确一点,可以采取比较严厉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从效果来说,我们在“提低”上做得比较好,在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方面,给他们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府做了不少工作。
按照统计局估计,2002、2003年收入差距超过0.47,达到0.48左右,即在过去十年中处在一个波动、徘徊状态,没有太明显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是“提低”的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相对来说,“扩中”很难做。一个社会中产阶级规模的扩大,不是政府短期内能够做到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太大的作用。我们现在整个收入结构类似于金字塔型,低收入人群在底端占很大比重,要使得这部分人进入中产阶级,需要他们收入增长得快,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劳动生产率作为保障。收入增长的背后是能力的提高,包括人力资本、劳动生产率等。这一方面靠教育的发展,不断有高学历的人进入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是整个经济结构转变,我们的第一产业有这么大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中产阶级不可能有很大规模。所以,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调高”方面,我们做的相对差一些,没有比较有效的政策手段,腐败发生率太高,灰色收入比重太大,这和我们的政治体制有关,如果政府干预经济过多,官员权力过大,权力就会和资本勾结。
这和我们的税收结构有关,直接税品种不多,只有一个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都没有,而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所占比重非常小,主要靠间接税,但间接税对收入分配起不到调节作用。
如消费税,穷人和富人都消费,但往往穷人消费占收入比重较高,即税率较高。如你一个月消费2000元,你的收入是3000元,如果消费是10%的税,就相当于承担6%或7%的税率;富人虽然一个月消费1万,但收入是10万,结果他交的税仅占收入的1%。所有的间接税都对穷人不利,对富人有利,对调节收入分配起的作用就非常小。再加上很多高收入人群有各种各样的办法逃税、漏税,最后真正纳税的都是收入比较容易监管的工薪阶层。所以在“调高”方面,并不是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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