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北京时间2013年2月27日凌晨消息,世界贸易组织(WTO)周二作出裁决称,中国方面对欧盟出口的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的反倾销税违反了全球性商业法规。这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近期作出的第二起不利于中国贸易补救措施的裁决。
中国在之前指责欧盟多家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中国市场销售这类安检用设备,并认为这种倾销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类似产品的制造商。港口,海关和航空港都会使用这种设备来探测爆炸物,武器,放射性材料,毒品,违禁品和假货。
欧盟贸易事务专员卡瑞尔德古切特(Karel De Gucht)在电子邮件声明中指出,“我不会接受针对欧洲公司,使用不正当的贸易防卫工具进行的针锋相对报复。世界贸易组织小组的报告非常明确,我希望中国能够立即解除相应措施。”
本次案件再次凸显了欧盟方面对使用贸易法规对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生产商进行制裁而遭到中国方面报复的担忧。美国在之前也指责中国发起针对美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实施关税制裁仅仅是因为一些中方不愿接受的,对世界贸易组织内部正当权力履行的报复。
欧盟在2010年6月对中国的货柜扫描设备处以五年的关税惩罚,以帮助总部位于伦敦的史密斯集团公司对抗更便宜的进口商品。中国唯一的此类商品出口商同方威视因此面对34%的反倾销税。
七个月之后的2011年1月,中国宣布对德国斯密斯海曼集团出口的X射线设备征收33.5%的反倾销税,其他欧洲类似设备出口商则是面对71.8%的额外关税。
欧盟在之后的上诉中指控中国没有确保规则的透明性,导致接受调查的公司无法获得作为支持倾销结论的相关证据信息。欧盟还表示,中国没有有效证明出口的欧洲商品相比国内商品有更低的价格。
世界贸易组织法官在通过网站公布的136页判决中指出,“已确认中国的行动与反倾销协议中的特定规定不一致,我们建议中国调整这些措施以使其符合协议规定下的义务。”
中国方面有60天时间针对这一判决作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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