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中储粮垄断托市粮收储,把民营企业排除在外,侵犯了我们的权利。”2012年8月16日,河南省某民营企业负责人黄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正在准备材料,要起诉中储粮河南分公司”。
据介绍,从2012年6月20日至今,黄先生和全省100多位同行一起,一直在河南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粮)的河南分公司和河南省政府之间奔波,希望像往年一样争取到“代为中储粮托市收储”的资格,其间还一度到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门口静坐。但眼看托市收购进入尾声,仍毫无结果。
所谓“托市收储”,即在粮食收获季节,市场上价格低迷时,按照国家粮食局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在市场上粮价高企时,顺价出售,其目的是为了稳定粮食价格,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这项从2004年启动的政策,中储粮是执行主体,由国开行提供收购资金,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和收储补贴。由于中储粮有政策和资金优势,很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和民营企业成为中储粮代储点,通过国家每年对政策粮收储企业支付的保管补贴费,使企业得以存活。
河南省2012年的小麦托市收购从6月19日开始。根据国家粮食局公布的《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称《预案》),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六剩这意味着,一旦市场上小麦收购价格连续三天低于1.02元,为了维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就要启动托市收购。
但令民营企业意外的是,2012年的托市收购将他们完全“排除在外”。据中国网河南频道报道,6月19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公布的首批小麦托市收储库点有984个,其中除少部分属于地方国有粮企之外,剩下的库点均隶属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
一位中储粮系统人士告诉记者,以往由于收储库点多、散、乱,托市收购出现了“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问题,经过调查,大多是民营企业干的;《预案》也明确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优先作为委托收储库点,满足不了需求再启动民营企业;而且2012年从资金、仓容上都提高了准入门槛,大部分民营企业不符合标准。
参与维权的黄先生对此并不认同,“6月10日左右,粮食系统还到我们企业检查仓容、库房、资金等情况,确实有很多民企达不到标准,但我们这100多家维权企业都是符合标准的”。
他告诉记者,“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和地方粮食局内部曾允许这100多家合格民企代为收储,但还没等宣布,又将民企准入规模削减为74家,到最终不了了之,将民企拒之于门外。”
“国家政策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但中储粮却背道而驰;我们这些民营企业员工很多都是粮食系统下岗工人,现在面临失业的困境,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现在收储库点离种粮农民远,农民卖粮不方便,都以0.92元/斤的价格卖给了粮贩子,损害了农民利益,这也是与托市政策的初衷相违背的。”黄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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