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12月,厄瓜多尔糖厂寻求中国买家进口糖,型号ICUMSA45,需签署个12月供货合同,单价485美元/吨,CIF(到岸价)。
月供货:3船,25000吨/船,年采购量最少15万吨,最多100万吨。
注:CIF价为到岸价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这一价格术语习惯上又称为"到岸价格",按照国际贸易惯例的一般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责任如下:卖方责任:(1)负责租船或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通知买方;(2)负责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4)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5)负责提供有关货运单据,包括正式的保险单据。买方责任:(1)负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货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办理在目的港收货的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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