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12月28日下午,海南省物价局向全省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省内各制糖企业下发《关于海南省2012/13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2012/13榨季海口市、定安县糖料甘蔗首付收购价格为每吨470元(田头价,下同),其他地区首付收购价格为每吨500元。实行糖料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管理方式。首付收购价格与亚法一级白砂糖(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650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系数为6%。其中,“二次结算”是指海南省糖厂全榨季一级白糖平均含税销售价超过6500元/吨时,根据其价差按6%的比例第二次结算支付蔗款,否则维持首付收购价不变,即500元/吨(海口、定安470元/吨)。
通知规定,全省统一“二次结算”食糖平均销售价格,食糖平均销售价格的测算及公布将在榨季结束后另行通知。省内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糖料甘蔗价款的二次结算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农民糖料甘蔗价款,不得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各产糖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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