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越南国家银行近日发布通知,自5月15日起,禁止越南公民和外国公民个人携带金条或黄金(1285.30, 0.70, 0.05%)原材料从越南出入境,仅允许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0克的黄金首饰或黄金艺术品,超过上限需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关费用。如外国公民个人入境越南时携带有金条或黄金原材料,须寄存在越南海关,待出境时带走,或寄出越南。
越南此举旨在加强黄金出入境和国内黄金市场管理。自2012年5月起,越南国家银行成为越南唯一合法的黄金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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