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为改善山西省省城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9月5日,太原市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全市推行使用国IV标准车用燃油。
2013年10月1日零时起,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点)改售国IV标准车用汽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国IV标准车用汽油。2014年10月1日零时起,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点)改售国IV标准车用柴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国IV标准车用柴油。各加油站(点)不得向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销售普通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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