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粮食”供给不足,一直困扰地炼企业,制约地炼企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地炼企业的原油来源主要是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油通过原油和燃料油(4100, 0.00, 0.00%)配比搭售方式得到,但这部分只能满足地炼十分之一的需求,地炼企业只得把半成品——燃料油当做最主要的油源。近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的相关人士表示,“发改委经贸司已经在制定关于原油体制改革的方案,适当增加竞争主体是原油体制改革的主旋律之一,全方位的开放暂时不可能。”这意味着,国家分步骤放开原油进口权的态度明显。据第七届地炼市场发展峰会会务组人员介绍,3月26-28日于上海自贸区召开的地炼会议上,将由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员就原油进出口问题做相关解析。地炼企业如若想了解原油进口问题相关政策,可时刻关注会议进展。
此前,2013年8月,国务院出台83号文件,指出“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目前,约有1000万吨的原油进口配额正在落实之中。对此,第七届地炼市场发展峰会相关专家表示,国家分批放开原油进口权,最先获益的也将是大型国营炼油企业,对于民企而言,获得国民待遇还得需要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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