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昨日正式下发《关于印发鄂湘川黔滇磷矿资源开发联创齐争“五项创新制度”的通知》,正式发布此前鄂湘川黔滇五省共同通过的关于磷矿的五项新制度。新制度将对磷矿实行开采总量调控,提高磷矿资源开发准入门槛,规范矿权投放管理等。
这将对鄂湘川黔滇五省大型磷矿企业形成利好。澄星股份(600078)、湖北宜化(000422)等磷概念公司或受益。
五项创新制度分别为《鄂湘川黔滇磷矿资源开发准入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矿业权规范投放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年度开采总量调控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监管联查联控办法》、《磷矿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通知,五省将实施磷矿年度开采总量调控管理,以磷矿年度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总量相适应,促进磷矿资源有序开发及合理利用为目标,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等,对开采总量进行限定和调整。
同时,五省也提高了磷矿开发的准入门槛。对磷矿矿业权人主体要求为: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30%,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磷矿矿业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大、中、小型磷矿山年生产规模分别在50万吨、30万吨和15万吨以上。
据了解,我国磷矿资源主要分布在云南、湖北、贵州、湖南、四川五省,储量占全国的78.3%,产量占全国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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