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12月26日,国家商务部正式认定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氨基酸基地为第二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商务部从2012年4月开展第二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在基地申报过程中,长春市商务局积极帮助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和长春大成集团组织申报材料,详细解读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并反复与国家商务部及省商务厅沟通有关申报及评定工作,在吉林省商务厅的领导下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共同派员带领经开区和大成集团有关人员赴京参加基地评审,为基地最后成功申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氨基酸基地在全国报送的114个基地中脱颖而出,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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