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为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多项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完善舆情监测、伤害监测、消费者质量投诉等信息采集体系,逐步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突出消费热点,注重抓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汽车及电子商务产品等监管。
—增加市场抽样比重,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监管机制。探索承检机构竞争性选择机制,在监管工作中试行购买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开展企业质量自我声明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主动接受消费者、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增加消费品抽查比重,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数均要占到各自总量的50%以上。风险监测产品中消费品要占到80%以上。
—建立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搭建监管信息互通平台,实现监管联动。公布抽查结果,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加大召回力度,约谈问题企业,建立消费品质量失信“黑名单”。
—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和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实施“云监管”,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质量控制提供“云服务”。以网上热销、投诉较多的大众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深入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指导和帮助电商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完善12365投诉举报热线政策咨询、消费维权、纠纷调解等功能。探索消费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调查,摸清生产企业底数,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针对老人、儿童、学生等特殊消费群体,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以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活动。及时梳理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选购产品。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电话:028-65162618转809,业务QQ:1113856978,信息咨询:028-65162618-808,销售:028-6516261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