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国务院周三在公告中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扩大至10个省市。
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务院还称,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从今年年初起,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缴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在多数情况下达到了减轻企业税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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