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9月17日,央行公布了《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规划》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 、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这份规划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的。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金融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显著提高。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大型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创新发展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制度基本建立。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规划》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条件成熟程度,通过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等途径,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继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体系,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风险定价能力,依托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建立健全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
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方面,《规划》提出,进一步研究建立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的双边直接汇率形成机制,积极推动人民币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周边国家货币汇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
《规划》提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和扩大对外证券投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可兑换程度;以便利跨境融资为重点,加快改革信贷业务外汇管理,深化外债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对外债权管理和监测;以扩大个人用汇自主权为着力点,进一步放开个人其他资本项目跨境交易。
在外储经营方面,《规划》提出,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渠道和方式,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方式,更好地支持配合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金融监管方面,《规划》强调,强化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提升金融监管协调的有效性;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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