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水稻加工企业是商品原粮的加工主体,水稻的收购是链接水稻种植者与加工企业的中介机构,其各项成本费用和收益可包含于加工企业的收益形成之中。
中国农业大学某课题组通过专家讨论和推荐的方式,选择黑龙江省3家水稻加工企业作为调研对象,调研企业均属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日处理水稻能力均在500 吨以上,分析该企业加工环节的成本收益情况具有很好的行业代表性。
可见,水稻的加工成本为28 022元/公顷,其中水稻的原粮采购费用所占比重最大,为80.1%,其次是税费,为9.1 %,其余为包装费、烘干费和水电费等,分别占3.2%、2.0%和1.1%。
一般情况下水稻加工的出米率为70%,碎米率占2%,稻糠占9%,稻壳占19%左右,因此每公顷水稻可加工出大米约4 870 千克,碎米150 千克,稻糠675 千克,稻壳1 425 千克。
根据东北大米批发的平均交易价格5. 7元/千克,成品大米的批发销售额为27 759元/公顷。碎米价格为3. 0元/千克,稻糠价格为400元/吨,稻壳价格为150元/吨,上述3项可获得收益为950元。
稻米在收购加工过程中的损耗为161元/公顷,因此水稻加工企业共计可以得到其利润为526元,成本利润率为1.9%,可以看出,若不计碎米、稻糠、稻壳等副产品带来的盈利,加工企业将处于亏损状态。
东北稻米产业链收益分配情况
从东北稻米产业链包括水稻种植者、加工企业和超市3个环节,从成本利润情况看,各个环节均能盈利,共计盈利10 805元/公顷,利润分配情况为:加工企业<种植者<超市。
由于终端市场的销售渠道被超市掌控,因此其获得高额利益,所占利润分配比为47. 9 %。
由于选择的水稻种植者均与企业签署契约,也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占47.2%,但是其承受的自然风险巨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我国水稻加工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而临着产能过剩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整个链条上收益分配所占的比重最小,仅为4.9%。
因此从东北稻米产业链健康发展的角度,有必要根据参与主体的贡献程度和承受的风险情况平衡其收益比例。
稻米加工企业应如何提高自身收益
应积极鼓励东北稻米产业链的各环节的经营主体向着半紧密或者紧密型的联盟组织进行演变,联盟组织内的相关成员按约定将适当比例把终端销售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户和加工企业,保障农户、生产加工企业和超市之间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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