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据了解,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2年10月30日(周二)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政策性临储粳稻竞价销售交易会,其中黑龙江产粳稻15万吨,吉林产粳稻0.13万吨。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粳稻交易会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1年度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垂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