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3年1月4日)据《人民日报》报道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耕地保有量保持18.2476亿亩,耕地净减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自2009年,全国耕地保有量连续3年保持在18.24亿亩以上,这表明国家“十二五”期末18.18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关系我国粮食安全,关系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为全方位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几年,国土资源部探索建立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的制度体系。
为严格管住“占”,国土资源部从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多管齐下,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实行耕地先补后占,严格占补平衡等制度,不断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同时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力度,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覆盖范围从172个城市扩大至全国,并对违法者严厉问责。
五年来,土地整治项目惠及9100万农民,新增耕地3100多万亩,大大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灾害损毁耕地面积,成为18亿亩耕地红线牢不可破的基本保障。
■ 说法—被强制流转土地农民可起诉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农业部发言人毕美家上月底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自愿是前提,如果限制或强制,农民可根据行政诉讼法去打官司。
“农民因为土地流转问题(起纠纷),可去法院起诉,不过胜诉很难。”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农民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起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姜明安解释说,可以“财产权”来起诉行政机关。因为承包权实际上就是土地使用权,财产权包括占有、处分、使用和收益。所以承包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农民可在土地承包权问题上起诉。
此外,姜明安认为,如果土地承包权被侵犯,农民可申请行政复议。姜明安解释说,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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