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3年3月12日)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于3月11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农民日报记者提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想请问这个体系跟家庭承包经营是什么关系,下一步你们打算如何推进?
陈晓华表示,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的变动,农村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农户的兼业化问题,农民的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的“空心村”问题,这些问题要解决就需要不断地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角度来讲,陈晓华认为,最重要的也是基本的前提,就是要继续发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也就是说,要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立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而不是另搞一套。所以家庭承包经营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是不矛盾的。发展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为了更好地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解决好过去分散的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问题。
陈晓华认为,从现在农村发展的情况看,培育新型的经营主体,第一是种养大户,包括家庭农场,要有一套扶持的政策,要开展大规模的培训。第二是农民合作社,要引导和扶持其健康发展,而且要充分地发挥好作用。第三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第四是要建立起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能够切实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并且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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