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5年5月7日消息,2014年粮食主产区秋粮收购4月30日全部结束。收购总量超2亿吨。
截至4月30日,主产区秋粮玉米、粳稻、中晚籼稻、大豆收购入库量超过2亿吨,比去年同期增加1634万吨。库存压力再增加的情况下,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也在加速落实。
从品种来看,2014/2015年度的秋粮收购呈现“两增两减”态势,粳稻和玉米收购量再度增加,中晚籼稻、大豆收购量则有所减少。 国家粮食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黑龙江、吉林等11个玉米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新产玉米1304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444万吨。黑龙江、江苏等7个粳稻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新产粳稻398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682万吨。
湖北、安徽等14个中晚籼稻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新产中晚籼稻282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52万吨;内蒙古、黑龙江等5个大豆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新产大豆213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340万吨。
近年来,国内粮食产量、收购量不断增加,粮食主产区仓容压力大增,去年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提出要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抓紧做好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做好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落实和建仓标准、要求的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的决策部署,各地高度重视,抓紧做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大多数省份已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于2月底前完成并报送了建仓项目请示文件和承诺书。
《通知》要求,尚未报送建仓项目请示文件和承诺书的省份,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务必于5月15日前联合报送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逾期未报,将对建设任务进行调整。已经报送文件的省份要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配套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通知》强调,在新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尚未发布实施之前,新建1000亿斤仓容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同时还对收纳仓和标准化储备仓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主要用于粮食收购和短期储存的收纳仓所选仓型和建设标准应保证粮食安全储存1年以上,造价不低于2500万元/亿斤;而用于粮食收购和长期储存的标准仓,所选仓型和建设标准应保证粮食安全储存3年以上,造价不低于3500万元/亿斤。
《通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定比例的基于物联网等新技术的高标准储备仓,积极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体现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约要求的储粮新技术和新装备,确保设备和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据了解,《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2001〕58号)正在抓紧修订,以上对收纳仓、标准化储备仓建设的有关要求,在标准修订发布后,将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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