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本报讯 4月2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1199.00, -9.20, -0.76%)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修订将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中的“合约交割月份”由现行的“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调整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3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另外,由于连续交易的开展以及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断入市,黄金期货的持仓规模大幅提高,目前黄金期货主力合约日平均持仓已超过20万手,因此将《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的启动持仓量基准值由16万手上调至36万手,这不仅是为了及时反映市场变化,也为今后金融机构的不断入市预留了空间。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施行。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电话:028-65162618转810,业务QQ: 1468256543信息咨询:028-65162618-808,销售:028-6516261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