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8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职会长赵友山日前曾带队到山东、河北两地的5家地炼企业,就原油(98.29, 0.00, 0.00%)、汽柴油进口放开等问题做调研,相关调研结果将向高层领导汇报。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意味着4家企业有望成为获得原油进口权的试点单位。
据了解,被调研的山东地炼企业分别是山东晨曦集团(日照莒县)、山东万达集团(东营垦利)、山东天弘化学公司(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桓台)。对于调研对象的选取,赵友山表示,上述公司在国内民营企业里实力较强,并均符合国家制定的原油进口的条件,接下来会先从试点开始,不断推进。
长期以来,地炼企业产能一直受困于政策约束。按我国现行规定,石油企业从海外进口原油需要“进口配额”,但目前拥有原油进口的国内企业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珠海振戎、中化集团等5家国企。地炼企业就算炼油能力再大,也需从上述企业手中购买原油,被业内形象的喻为“卡脖子”。
据了解,山东大小地炼企业合计超过60家,是全国地炼产能最大的省份,至2013年底,山东地炼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已达1.1亿吨/年。在本次调研企业中,山东晨曦集团一次炼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为1000万吨/年;万达集团及天弘化学公司炼化能力为2000万吨/年;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总炼化能力为2000万吨/年。但囿于原油不足,企业开工率一直在30%至40%之间徘徊。
2012年,中化工获得1000万吨原油进口配额,分配给旗下的华星石化、昌邑石化和正和石化等3家山东炼厂,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向地炼大规模敞开原油进口大门,但不挂靠国企直接获批原油配额的大门依旧未向民营地炼企业开启。
2013年10月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能源局下发特急件《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着手设计地炼进口原油的分配原则和方案,其中提出要放开对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加工进口原油的限制,给予1000万吨/年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资质。但此后再无进展公布。
对于国务院此次专项调研,有相关人士昨日向媒体透露,原油进口权下发的时间窗口应该就在近两周,将由发改委下发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首批率先发放给拥有海外原油资源并获得对方国原油出口许可证的民企。而截止到发稿前,4家山东地炼企业中仅有山东万达集团表示正在申请试点原油进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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