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3年记者4月11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育肥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由40%提高到80%,农民自负保费比例由60%减至20%,单位保险金额500元和保险费率4%维持不变,每头育肥猪农民自负保费降至4元。
我省将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引导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育肥猪保险试点范围,目前,育肥猪保险在上高县、吉安县试点,对两县以外的省内各县(市、区),需要开展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可提交开展试点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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