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不仅多次针对小微企业“定向减税”,同时也在不断扩大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今日,本报聚焦小微企业减税,从小微企业减税重要性、小微企业减税效果以及如何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方面,采访业内专家对此进行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对此,专家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需要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简并税率档次,建议取消10%这一档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最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全面推进,消除了货物和服务在税制上的不一致及内含的重复征税因素,但现行增值税制度仍有不完善之处,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增进税制中性,为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发展构建统一、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并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此外,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施文泼对深化增值税改革给出了以下三个“药方”:
一是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简并税率档次。在财政收支相对平衡的前提下,结合财政支出制度的改革,可进一步考虑适度下降增值税基本税率,取消10%这一档税率。这一方面有助于增进增值税的中性和公平,减轻税率档次过多对纳税人决策的扭曲;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内含的税负,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改善消费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尽快清理规范简易征收等过渡性优惠政策,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因抵扣链条中断造成下游企业税负增加。综合考虑财政收入、经济形势等因素,适时将贷款服务等列入可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降低纳税人负担。
三是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实行这一标准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排除在增值税标准征收制度之外,极大地降低了其税收负担和纳税成本,但也不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因为有可能进一步造成重复征税和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制度,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行业增值税确定征收率的办法。同时在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允许其向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购买者按行业适用标准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
小微企业减费降税明显 政策力挺助发展“续航”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出,要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
“减税政策无疑能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水平,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一些处在发展初期的小微企业而言,能够帮助其走出经营和发展困境。”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和外部冲击的能力较低,更容易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因此,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有利于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应对一系列挑战。另外,从国民经济角度来看,小微企业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也是潜在失业人员就业的蓄水池。因此,通过减税激活小微企业的活力和潜力,有利于缓解社会整体失业压力。
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此前介绍,过去几年,我国减税降费力度较大,主要是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再加上对小微企业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费等措施,过去五年大致减费降税总额达到3万多亿元,由此可见,减费降税成效非常明显。
虽然目前小微企业迎来了一系列减税政策的落地,但在黄志龙看来,小微企业减税政策面临的最大难题依然是减税力度不足。由于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小微企业面临的税收征管压力很大。所以,税务部门不但要加大减税力度,更要帮助小微企业如何合法合规纳税。
黄志龙还指出,对小微企业来说,除了税负较重外,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同样是其面临的主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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