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吉林省启动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43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2月19日起在吉林省符合条件的区域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当区域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要停止执行预案;当区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抓好收购。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业务QQ:2558423210,信息咨询:18030645652,1803040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