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海关总署6月12日通报,多地海关当日开展打击大米走私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27个涉嫌走私大米团伙。
初估涉案走私大米约30万吨,案值约12.5亿元。
那么,这30万吨大米究竟是什么概念?数额之大,令人吃惊。30万吨大米相当于去年我国大米进口总量356.2万吨的8.4%,相当于澳大利亚大米年产量的67%或湖南省长沙县全年大米的总产量。
按一个货运火车皮60吨计算,30万吨大米需要5000个火车皮才能装得下。
走私时间之久,令人吃惊。经初步查证,上述走私团伙自2014年以来,在缅甸、越南采购大米后,经云南、广西边境非设关地偷运走私入境,再改换国内包装,通过公路运输等方式运往内地多地牟利。
假如这30万吨大米成功走私,原本要销往内地,那么,内地大米何去何从?农民种植的粮食该往哪里去?因此,“大惊”之后,还有以下问题值得思考:走私大米除了在边境地区销售以外,为什么能迂回到达武汉、重庆、西安、长沙等地?除了进一步加强边境监管,严把国门第一道关以外,在内地有关地区,是不是应该加强常态化监管力度?打击走私,固然是海关的主要职责,但与之相关的工商、商务等部门,能否在职能范围内主动出击?直到2010年我国还是稻米净出口国,当年净出口稻米23.18万吨。随着国内外稻米价差的扩大,我国于2011年开始转为稻米净进口国,当年合法净进口稻米8.21万吨,2012年开始更是骤增至208.94万吨。从此以后,我国合法进口稻米数量逐年增加,加上边贸和部分走私,冲击了国产大米市场,增加了我国粮食市场“高仓满储”压力和财政负担。
国内外价差巨大,商人重利固然是进口大米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但是,如果我们的管理更到位、措施更有针对性,进口大米对国内大米市场造成的负面冲击会不会要小一些?因此,笔者建议:根据国内市场供求状况,政府科学制定大米进口数量计划。由相关企业代表政府统一进口后,进入国家储备专仓专储。不得以低价形式直接进入市场,避免直接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
根据国内大米市场供求状况,政府将该批进口额度分割成若干标的,通过制定合理的拍卖底价,以竞标方式批发给出价最高的分销商。由此,不仅参照国内大米市场提高了成本与价格,而且差价盈余部分利润上交国家财政。零售商从分销商处采购进口大米投放市场时,还要再加上预期利润,再次提高价格,可以避免国内外大米价差过大而对国产大米造成冲击。
对于进口大米的去向,要求使用企业建立出入台账,便于管理部门跟踪监管。
如果要将进口米与国产米进行掺兑生产成品大米出售,参考食品生产标签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在包装上注明掺兑大米的来源国、掺兑比例等,这样有利于保障纯生产国产大米的粮食企业与之公平竞争,同时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相关利益。(粮油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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