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近年来,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国家实行了种粮综合补贴政策。这些惠民利民政策的着眼点、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肯定,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变味儿。
受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产业结构调整及土地流转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现在的种粮补贴计算依据、发放办法漏洞非常大,饱受诟病,已演变成普惠制,农民实际种不种粮都有,增大财政支出负担。
权威人士提出“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粮食价格改革方向,笔者认为,实行价补分离政策,应该完善粮食补贴政策,按农民实际出售粮食数量,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据实发放种粮补贴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既要坚持按实际收购入库粮食数量进行补贴,最大限度保证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储存数量真实可靠,又要加强收购环节、收购市场监督管理,完善收购入库手续制度,确保直接从粮食生产者、家庭农场、规模化种植企业手中收购的粮食才能享受补贴,坚决避免“转圈粮”、进口粮、贸易粮等纳入补贴范围。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业务QQ:2558423210,信息咨询:18030645652,1803040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