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数据话语权”缺失不利粮食安全
专家指出,随着国内外粮市关联度日趋走高,每一轮粮食价格的传导和波动,都伴随着“数据话语权”的博弈和较量。但由于国内“数据话语权”的乏力乃至缺失,往往给粮食调控和市场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以2004年的“大豆危机”为例,当时美国农业部先调低、后调高大豆产量,造成大豆价格从暴涨到暴跌,我国大豆产业由此蒙受重大损失。
朱险峰认为,长期来看,我国粮食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不可避免,政府调控也要以此为根基,而不能重回计划经济的老路。
“概括起来,两个市场的传导无非是实体的进出口和非实体的信息及其产生的市场信心和预期,而进出口国家一直实行配额制,因此非实体的信息将是今后两个市场传导的关键点。”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无论是粮食加工企业,还是有关产业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在分析粮价走势时,无一例外都要提到美国农业部定期发布的报告。
中华粮网信息部研发总监张智先说:“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美国之所以拥有强大的话语权,不仅因为它是全球最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还在于其建立了一套足以影响国际粮价的数据体系。相比之下,当前国内有诸多部门检测农产品生产和价格信息,但很多时候是低水平重复建设,数据的可靠、及时、公开缺乏有效保障。”
河南省农业厅总经济师魏仲生表示,要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除了坚持立足自身,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外,还要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与此同时,应利用当前农业规模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契机,逐步建立起中国的农业数据体系和权威、统一、系统的发声渠道;要健全完善粮价和成本监测体系,拓展粮食信息收集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并加强国际市场粮价监测与国内粮食价格预警机制的衔接。”
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波表示,在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日渐融合的情况下,还应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合理运用W T O规则,加强粮食领域多层次的国际合作,完善粮食贸易政策。
种粮大省:40岁以下散户种粮积极性几乎为零
正值夏管时节,记者来到黑龙江省肇东市宋站镇晓光村,令人诧异的是村里几乎见不到青壮年劳动力,有的人家房门上的锁已生锈,显然很久没住人了。穿过两条街,终于见到了55岁的本村农民王淑华。“2012年种了23亩地,家里人都在外面打工呢,亲戚也帮忙照看着地。”她说,村里一半以上人口都在外地打工,大都是妇女和老人种地。
上述情况不是个案。江西省吉水县金滩镇塘下村当了20多年村支书的刘学泽眼看着村里种田人越来越少。“全村一共430多户,2003年村里还有一半农民在种田,现在只有120户种了,还多是村干部、小组长和老人,40岁以下的人种粮积极性几乎为零。”
记者近日在豫、鲁、赣、皖、黑、粤六个主要粮食产销省的多个村庄蹲点调查发现,支撑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的种粮主体正快速进入转换期。一方面因为比较效益低,散户“40岁以下的人种粮积极性几乎为零”;另一方面由于形成规模效益,大户种粮积极性高涨,但也存在土地流转后从事非粮化生产的苗头。
散户为什么不愿种粮?黑龙江省安达市羊草镇安乐村村支书李砚说,虽然这几年粮价涨了,但幅度很小,远不及种地成本涨得快。现在和农业税取消时比,每亩地用肥增了70元,用种增了40元,加上机耕等各种费用,每亩投入从原来的220元涨到现在的400元左右。虽然种地成本翻番,但粮食产量增加不多,每亩五六百元的收入只抵上打工三四天挣的钱,真是“辛辛苦苦忙一年,不抵一月打工钱”。
一些农民认为,如果种粮比较效益持续走低,越来越多的散户将会退出种粮舞台,他们的下一代也将彻底远离土地。更多耕地流转到种粮大户手中,大户成为今后农业生产主力军。
相比散户,大户可以形成规模收益,种粮积极性较高。广东省惠州市横沥镇矮陂村村民潘伟平十五年前就开始规模化种田,那时他们夫妻俩种了50亩地,家里的车、房子都是靠种地收益买的。潘伟平说,现在种了80亩地,虽然人工、农资都在涨,但粮价也涨一些“一年能赚五六万元。”
记者从走访的多个村庄了解到,种粮大户承包的土地规模整体上呈扩大趋势。不过,随着大户种粮积极性走高,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应警惕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的倾向。河南省滑县留固镇东留固村农民耿爱丽2012年种了398亩小麦,其中一半套种了辣椒。坐在自家门前,耿爱丽给记者算了一笔效益账:“如果不套种,按双季亩产一千斤麦子和一千斤玉米算,每亩净收入300元。套种后虽然小麦亩产减少100斤,但能多收入3000元。”耿爱丽说,全镇10多个种粮大户都这样套种,“按照现在的包地费用,只种小麦、玉米,再有能耐的人也赚不了多少钱”。
那么,将来谁种地?如何把地种好?
一些村干部认为,为避免农民因种粮效益低而弃耕,解决传统种粮主体离开农业生产出现的“谁来种粮”问题,应扶持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使其有能力流转土地。并在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等方面向这些生产经营主体倾斜。通过他们推动规模化种植、统防统治病虫害,提升耕地质量,挖掘增粮潜力。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有大量散户种粮,大户在农业生产中也会有越来越细化的需求。所以,应培育农业托管队等可以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服务组织。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让具有明显种植优势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来种粮,这是一个方向,但并不意味着让农村小规模家庭的主妇,或者老年人都放弃种粮。我国未来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格局应该是多数家庭种粮满足自给性粮食需要,但不以粮食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商品粮的提供者则是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他们发展现代粮食产业,确保粮食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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