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3年4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5个配套文件日前公开征集意见。
记者发现,在无店铺经营项目的核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而且乳制品也未在经营项目中出现。
对于《条例》的新规定,资深零售专家丁利国对记者表示,食品质量要求严格,尤其是散食中的生鲜食品,但目前电商在配送等各个环节还有诸多问题。工商部门的及时介入,能很好地保证电商销售的食品质量。而且这一《条例》可能会推广到全国范围。
北京先行 其他地区不受影响
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等共5个配套文件,目前正通过其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
按照规定,凡是在北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而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记者同时发现,在无店铺经营项目中只有预包装食品,没有“乳制品”销售一项,这也意味着今后北京地区网店也将被禁止销售奶粉。
对于《条例》颁发带来的影响,记者致电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的京东以及中粮我买网,但两家企业均未有回应。而其余电商因为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市,暂未受影响。
丁利国表示,综合性网站食品占到的比例较小,因此即使受影响也不会很大。但对于专门进行食品销售的网站,影响会相对较大。
试点新政 未来或推广全国
虽然时下全国其他地区的电商未受影响,但是,丁利国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一《条例》有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和推广。
据他介绍,电商对于食品的销售,一般会经历预包装食品到散装食品到生鲜类食品的过程。“从这个顺序你能看到,经营中还存在很多短板。”丁利国表示。
在食品销售方面,消费者的体验、电商的物流等是销售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对于散装食品中的生鲜食品,物流尤显重要。由于在物流过程中,食品很容易被污染,因此需要完善的运输过程。采购、仓储以及配送,三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操作。但是,丁利国对于现在电商在此方面的能力并不看好。
“现在电商处于大发展时代,经营的品类远远超过实体店”。丁利国举了个例子,现在的卖场如果是单品的数量在4万左右的话,电商便会是其10倍甚至20倍。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的精细度是不够的”,丁利国认为,数量如此之大的单品数,想管理得比较细,对于现在的电商来说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包括整个物流配送体系,都有很大的难度。
除此之外,丁利国认为,电商对生鲜食品的售后服务较差,事后的退货、追溯货源等程序都不完备,因此,此次即将实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值得肯定。
文章来源:慧通农牧信息资讯转载,欢迎交流垂询!电话:028-65162618转809,业务QQ:2677558420,信息咨询:028-65162618-808,销售:028-6516261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