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5月16日,我国南海区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昨日,记者从海洋与渔业部门获悉,今年的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正式开始,至9月1日12时结束,为期3个月。按照规定,今年不同的渔船,将分不同阶段进行休渔。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表示,今年加大了对各种渔船以及违法行为的监管及打击力度。
钓具以外渔具全禁渔 不同网具休渔期不同
昨日,记者从农业部黄渤海渔政局获悉,今年的伏季休渔,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都执行休渔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伏季休渔对不同网具的休渔期的规定更加明确,不少休渔期较往年提前。比如,刺网渔船休渔结束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到了8月1日12时,刺网渔民便可以出海打鱼。
专家介绍说,往年4、5月份,鲅鱼等鱼种便开始在黄渤海海域产卵、生殖,经过三四个月的成长,8月正好是鲅鱼等鱼类肥大的季节。在8月20日前后,鲅鱼等鱼类将会回游到日本、韩国等深海,而此时更容易形成渔汛。而往年刺网等渔具9月1日开海捕鱼,不利于我市渔民的渔业生产捕捞。而不少渔民,眼看着有鱼而不允许打,不少渔民不到休渔期结束便偷偷出海,给我市的渔业管理带来了困难。而今年的刺网等渔具捕捞提前开捕,对于烟台、威海等沿海地区渔业生产捕捞来说,更加科学,是个好消息。
伏季休渔严管渔船 渔船须遵相关规定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因为受中韩、中日渔业生产纠纷、中菲海洋争端等因素影响,以及为了更好保护海洋资源,今年伏季休渔期间将加大对各种渔船的管理力度。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6月1日12时前进港停靠,不同的渔船,必须遵守相关休渔规定。
黄渤海渔政局的修先高处长介绍,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每天都要核查渔船停港情况并逐级上报。对于异地停港渔船的管理,伏休期间,所有应休渔渔船原则上回船籍港休渔。省内异地停港休渔渔船,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跨省异地休渔渔船,由渔船船籍港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停港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港口休渔,由停港地渔政渔港管理部门纳入管理,船籍港渔政渔港管理部门协助。凡未经同意的异地停港渔船,一律清退,拒不返回的,视同伏休违规。
对于远洋作业渔船的管理,未经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有渔船不得擅自到他国管辖海域或公海海域生产。伏休期间,各级渔业部门要加强对获得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许可的渔船管理。远洋作业渔船在伏休期间原则上不得回国,确需回国的,由船东向船籍港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返回国内指定港口。
而对于休渔期间渔运船的管理,鉴于伏休前两个月只有钓具渔船作业,渔运船在6月1日至8月1日期间不得出海。
休渔期海上监管更严 违规渔船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今年,各级渔政部门将加大对伏季休渔期间海上的监管,以开展海上渔政联合检查为主要形式,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带头违规、集团性、规模性违规行为。对从事捕捞作业的“三无”船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的渔船,要采取措施坚决抓扣。对渔民举报,要及时组织海陆力量查处。
伏季休渔期间,黄渤海渔政局还将组织2次以上海上联合检查,确保伏休中后期和涉朝韩敏感水域稳定。9月1日前后,海区局将组织相关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抓好北纬35度线管理。
修先高向记者介绍,伏季休渔期间查获的违规渔船,一律集中扣港处理;对标识不规范的渔船,按照《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处罚;对从事捕捞作业的“三无”渔船,一经查获应予以没收处理;三证不齐、使用套牌、假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渔船应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执法船在海上发现的不能当场确认其所属船只的违规网具,予以暂扣或没收;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渔船,其燃油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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