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通综合报道:
2012年9月25消息 针对有媒体2012年9月24日发表的《金新农曾因虚假宣传遭处罚,董秘坚称“没这回事”》文章的有关报道,金新农2012年9月25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宣传。
公告称,有媒体以《金新农曾因虚假宣传遭处罚,董秘坚称“没这回事”》的标题报道: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所提到的“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不存在,公司因此涉嫌虚假宣传并遭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的行政处罚,而公司并未就此事项给予公告。
对此,金新农澄清称,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在IPO前,公司曾多次获得养猪协会授予的“全国同行推荐产品”和“养猪行业质量放心产品”称号,并且该养猪协会给公司颁发了相应的证书。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宣传。
金新农称,据网上搜索,养猪协会是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畜牧机械学会下属组织,成立于1980年,系一家开展现代化养猪、养猪机械及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和科学协作的行业性社会组织。目前,该养猪协会仍存续中(最近一期报道详见现代化养猪信息网),并非媒体所说的不存在之说。至于该养猪协会是否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公司没有能力和资质去核实。
公司公告称,2011年3月,曾有人以上述理由投诉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经光明分局在投诉人和公司之间的多次调解,后公司放弃了申诉,光明分局于2011年7月13日给予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认为该处罚未达到披露标准,而且对公司正常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公司当时未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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